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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量:

坚持和健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增强班子团结、促进党性锻炼的重要形式,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可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后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随时召开。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提前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产业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决策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执行上级和本校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4、改进领导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三、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
1、党委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党委委托纪委、组织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各领导成员的意见,并将意见整理汇总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
3、根据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4、民主生活会时间、重点议题和需要学习的文件提前10天通知每位领导成员,并报告省委组织部,请派人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或由书记指定其他出席人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无故缺席,因特殊原因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书面式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可根据需要列席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五、党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党政主要领导应就重点议题率先发言,并引导大家从团结愿望出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分清是非、增进团结,克服缺点、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集体和个人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七、民主生活会情况和会议记录要在会后15日内报省委组织部。同时,党委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党委全会、下级党组织和群众通报的内容,要及时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擅自外传。
八、 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准备、记录及上报等工作由党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