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学校和学校办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学校办值班制度。
学校办值班分为节假日值班和特殊情况值班。
一、节假日值班
节假日值班是指寒假、暑假、十一国庆节、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周末学校办安排人员值班。
1、值班安排
(1)值班期间学校办全体人员轮流值班,一般安排1名值班人员、1名带班人员。其中,值班人员为学校办工作人员,带班人员为学校办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2)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点设在综合楼911办公室。
(3)每次值班前由专人负责安排,确定值班人员及值班时间、地点等。值班人员严禁私自调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向带班领导报告。确定后的值班表发放至每位值班人员、带班人员。
2、值班事项
(1)处理公文。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公文。需要立即处理的公文要及时向带班人员汇报,按照公文办理程序及时办理。暂不需要在值班期间处理的公文可由值班人员保管,上班后转交相关工作人员;
(2)管理印章。寒暑假值班期间,学校党委和行政用章交由值班人员保管。若需用印,值班人员要向带班人员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用印,并做好登记工作。其他值班时间,印章仍由相关工作人员保管,若需用印,由值班人员与其联系。
(3)收发报刊、信函。值班人员应每天到收发室领取校领导及学校办的报刊和信函,整理后发放至相关办公室。
(4)传接电话,处理信息。按照学校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搜集整理校内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5)处理值班期间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值班岗位,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并注意工作上的衔接。
(4)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人员汇报,并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特殊情况值班
特殊情况值班是指学校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学校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人员值班。除安排学校办人员外,可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特殊情况值班期间,值班事项和值班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