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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

作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量:

关于印发《湖北大学领导班子调查研究
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湖北大学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已于2015年4月7日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湖北大学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促进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问需于师生、问计于师生,把广大师生的智慧和经验凝聚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中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领导要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任务,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找准调研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有针对性地深入到基层单位和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调研主题明确、掌握情况准确、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有效。


第三条 调研形式包括集体座谈、专题讨论、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要多下基层办公场所、多进实验室和院系、多进学生课堂和宿舍,进行实地查看,面对面调研,深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鼓励师生通过校务信箱、信函、电子邮件、校领导接待日等方式,反映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第四条 注重调研工作的全面性和广泛性。学校领导开展专题调研要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听取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学校领导可根据调研主题和形式需要,组建专项工作调研组,合理安排参加人员。要统筹安排调研活动,尽量避免轮番到一个单位调研。调研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意见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肃纪律作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第六条 建立定期到基层调研制度。学校领导要与分管、联系的基层单位建立对应的联络关系,在每学期开学结合自己分管、联系单位的工作性质,拟定调研工作计划。每两个月要到一个基层单位集中调研一次,了解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第七条 每位校领导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第八条 建立和落实听课等制度。校领导要按照学校关于听课等有关制度要求,不定期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通过到课堂听课或深入实验室、研究室等场所调研,了解师生的教学、工作、思想等情况,倾听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第九条 建立走访师生宿舍和食堂制度。校领导要在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到学生宿舍、食堂看望师生,了解师生内心需要和期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取信于师生。


第十条 建立健全校党委常委联系民主党派与侨联制度。校党委常委要加强与校内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联系,与党外代表人士广交朋友,倾听和吸收党外人士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 坚持和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下午安排一位校领导接待师生来访,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情况,协调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 坚持“学生事务下午茶”制度。有关校领导要面对面听取学生情况反映、了解学生诉求,加强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联动,增强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第十三条 坚持和完善校领导现场办公制度。针对重点领域和专项工作,根据情况进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问题。特别是对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有关领导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解决问题,避免相互推诿、久拖不决。


第十四条 建立调研工作报告制度。在调研过程中要注意原汁原味梳理意见和建议,调研结束后要对调研记录进行整理总结,对带有规律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比较,有重要价值的专题要形成调研报告,特别是要针对意见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第十五条 建立调研成果运用制度。对重要调研成果,要在学校领导班子内部进行传阅或通报,必要时通过班子会议进行讨论,形成相关决议意见。要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及时推广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事迹和经验。积极探索调研成果汇编制度,运用调研对策建议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